top of page

獎項及評分

比賽設有冠軍、亞軍、季軍,數量會根據參賽者實際人數按比例劃分。

 

冠軍、亞軍及季軍的得奬者將獲發奬盃及奬狀(必須獲得85分或以上)。

沒有任何奬項者會獲發參與證書。
 

所有奬狀/參與證書於每場比賽結束後即時派發。

評判乃根據樂曲難度及參賽者的技巧、節奏及速度、感情表達、風格及演繹等表現作出評分。評判對一切評分事宜有最終決定權,參賽者不得有異議。


導師奬項
 

音樂推廣奬:推薦5位或以上學生參加任何比賽組别。

優秀導師奬:推薦5位或以上學生參加任何比賽組别及獲得三甲以內。

團體奬項 

 

傑出團體教育奬 :推薦10位或以上學生參加任何比賽組別。

卓越音樂教育奬:推薦10位或以上學生參加任何比賽組別,並最少兩名學生於大賽獲得三甲。

比賽守則

一、 報到與身份核實

準時報到: 參賽者須於比賽前 15 分鐘 到達場地登記。逾時報到者,主辦單位保留取消其參賽資格之權利。

身份證明: 登記時請出示有相片的身份證明文件(如身份證、學生證或手冊)以核實參賽者資料。

二、 演奏與樂譜規範

 

1. 參賽者視譜或背譜演奏均可,將不會影響評審之基本評分。 如選擇視譜演奏,參賽者必須自備正版樂譜。

2. 參賽者須自行負責翻譜,或在不影響比賽流暢度的情況下由家屬/導師協助翻譜(請在報到時通知工作人員)。

3. 如演奏超過時限,評判有權要求演奏者終止演奏。

三、 比賽現場規例​

1. 參賽者只可由一名成人陪同。比賽場地之座位將優先留予該場比賽之參賽者。如個別場地座位不足,陪同參賽者之老師或家長有機會不獲安排進場。

2. 參賽者需準備比賽樂曲的副本供評判參閱。

3. 參賽者如需使用兒童輔助踏板,需自行準備。

4. 參賽者應穿著合適的表演服飾(建議正裝)。為維持賽事專業性,不得穿著背心或拖鞋進場。

5. 比賽進行期間,請將手機關機或調至靜音。除工作人員引領外,嚴禁在演奏期間進出考場或大聲喧嘩。

四、 攝錄與版權

1. 大會將提供拍攝位置予參賽者親友錄影。為避免干擾演奏,比賽現場嚴禁觀眾使用閃光燈或燈板。

2. 迴響文化保留比賽現場之攝影及錄影權,相關資料將可能用於日後之活動宣傳、推廣或網站展示。

五、 評審與裁決

1. 評審將根據技巧、音樂感及演繹進行評分。

2. 比賽評分表將於賽後統一發放,參賽者可參考評審意見以作日後學習參考。

bottom of page